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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设为12%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了该省2010年企业指导线。  结合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浙江省确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货币增长基准线为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了该省2010年企业指导线。

  结合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浙江省确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货币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不设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

  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2010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严格按4%的下线进行控制,不得突破;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在基准线12%以下安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出,各类非国有企业要结合效益状况,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参考上述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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