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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摘要:第一类地区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详细内容由编辑为您介绍。2014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东省劳动保

  摘要:第一类地区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详细内容由编辑为您介绍。

  2014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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