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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2014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东省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9.1%。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调整保持四类标准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

2014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东省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9.1%。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调整保持四类标准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设置3个月缓冲期

  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调整设置了近3个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省人社厅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标准。

  据悉,本次调整工作自去年10月开始启动,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多方面、多层次深入了解企业及生产一线职工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见,并综合考虑了近两年我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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