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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摘要:近半年来,全国多个省市都调整了本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据可靠消息报道,2013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详情。据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介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

  摘要:近半年来,全国多个省市都调整了本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据可靠消息报道,2013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详情。

  据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介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具体内容是: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由过去每月1310元、每小时7.5元,调整为每月1500元、每小时8.6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3.1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5元。

  据介绍,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 ㈠加班加点工资;㈡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㈢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单位提供“食宿”不能等同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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