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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券制度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实名管理全省通用  本报讯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出台了《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券管理试行办法》,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券制度,持券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灵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

  实名管理全省通用

  本报讯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出台了《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券管理试行办法》,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券制度,持券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灵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据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失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7类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陕西户藉或外省在该省参加社会保险且有就业和创业愿望者均可申领就业(创业)培训券。

  根据培训专业的不同,《就业培训券》面值分别为600元、480元、360元3种,《创业培训券》面值为600元。《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面值只含培训部分,对按规定培训合格的按面值全额兑付。参加就业培训合格人员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对培训机构再按该省1000元、800元、600元的就业培训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参加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在6个月内成功开业并按规定进行了跟踪指导服务的,对培训机构和跟踪指导服务机构再按该省1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规定分别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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