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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应当特别说明的是

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依据现行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后,只能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才能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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