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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犯罪逐年上升 民营科技企业成高发区

大律师网 2015-01-27    0人已阅读
导读:沸沸扬扬的“力拓间谍门”事件,引起人们对商业秘密侵犯和商业间谍的关注。  浙江是经济大省,近年来,公安部门对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始终处于严打高压态势。  浙江省公安厅的数据显示,2008年,浙江公安机关共破获各

沸沸扬扬的“力拓间谍门”事件,引起人们对商业秘密侵犯和商业间谍的关注。

  浙江是经济大省,近年来,公安部门对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始终处于严打高压态势。

  浙江省公安厅的数据显示,2008年,浙江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3772起,涉案总额高达100亿余元;损失则达76.67亿余元,案均损失达148.54万元。

  据经侦部门有关人士称,近年来,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上,均一直呈现出逐年上升势头。

  老员工“出走”带走生意

  去年年底,杭州市下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了一起案件,事件起因是一名业务员离职带走客户。

  姜某,杭州某钢铁贸易公司业务员。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间,他利用原来公司所有的客户,帮另外一家钢铁公司销售钢材,毛利达1600万元。据测算,姜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约5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调查中,经侦人员发现,原公司业务员姜某在进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规定:“姜某从事的工作内容、往来函件及客户信息均属钢铁公司商业秘密,双方应予维护;姜某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泄密;双方约定,姜某离职后不得私自从事与原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据了解,姜某在原公司有20多年从业经验,擅自离职后将老客户直接带到了新公司,造成老公司销售额急剧下滑。而新公司钢铁销售额(原来没有这个产品)毛利1600万元,按行业平均利润估算为500万元。

  警方连发“反潜伏”提醒

  针对类似案件,经侦部门分析,原公司虽然在劳动合同签订上有所约定,但是在业务员擅自离职时却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客户流失。因此,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使用及任离机制上肯定存在一定弊病。

  据有关统计,目前80%的商业秘密在职工跳槽时被带走,这些跳槽者大多是企业的业务骨干和核心秘密的掌握者,对企业内部情况了如指掌,他们怀揣着企业的重要财富而去。

  其中,一些企业为了迅速取得竞争优势,免去科研的资金投入,采用盗窃、利诱、胁迫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有一些科研技术人才为了满足个人利益,利用自己在原单位获得的技术、信息为新单位服务。

  实际上,自去年年中以来,各地经侦部门针对商业秘密被侵犯,连续发出提醒。其中,民营科技型企业尤其成为案件高发区。

  对此,经侦人员建议,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专门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除了在劳动合同中签订必要约定、包括保密协议外,还需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以便于及时发现疑点适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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