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患病住院,在报销医保费用时,发现单位给我计算的工作年限不对,现在我们是各说各的理。我觉得工作年限对我的社保影响很大,决心要搞个清楚。 请问,这类案件应该由谁举证? 李继伟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