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2009、06、13日进入这家公司工作,职位是收银员,我们公司有规定不可以和亲戚或者朋友买单,而我在2009、09、30这天违反了公司的纪律,和我亲戚的朋友买单了,在买单的过程中间,我做了一件错事,和他漏过了123.1元的商品,结果商场防损员看到了,我就被公司解雇了,这是我人生中犯的第一件蠢事,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甘愿处罚,但是对公司的处罚我无法接受,商场老板说罚款点钱做内部处理,我同意了,交了1300元罚款,他让我6号去公司结款,就是 我的工资,他们反悔了,说不给我,还有我当初交的300元保证金,压在他们那里,说什么盘点后还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商场受损全部由我赔偿,在我没有进这家公司之前,他们就有盘点,受损差不多一万左右,是我一个在那里工作的朋友告诉我的,像他们这样说我真的是欲哭无泪,比死还难受,我真的是就一次啊,他们把我往死逼,当初公司老板说,罚款点钱做内部处理,他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公开了我的隐私权,我一个人在珠海真的好无助,到现在又没有钱,很迷茫、、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方法弥补吗? 中律网郭军律师: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