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合同法问

大律师网 2015-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1、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对于单位的这些做法,《劳
 1、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怎么办?  对于单位的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用人单位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7、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8、企业重整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9、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作者:梁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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