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企业规章之霸王条款

大律师网 2015-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一条款主要存在于服务业。多数受访者认为这是企业将自己的商业利益驾凌于员工个人尊严之上。也有人认为员工加入某个企业就意味着对其规则的认同,而企业的利益是其生存的根本,维护企业整体利

■竞业禁止:三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
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劳动聘用合同中要求职工在职期间或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而这些职工则说,出了所属领域,自己无异于废人。难道,走出少林,一定要废掉武功吗?诸如此类不合理的企业内部规章还不少,在此不一一罗列。这些问题事实上就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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