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大律师网 2015-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离职。

  (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