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小时工的你,是否有这样的疑问:小时工有试用期吗?小时工有五险吗?小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等等,下面针对这些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一一为您解答,感谢您的阅读。
"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小时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因此,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小时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由谁缴费?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该条可以理解为:"小时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用人单位是不负担的,因为保险费用已随每小时的工资支付了。
小编提醒您:小时工是可以兼职的,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