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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卫生系统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9 生效日期: 2004-04-19 发布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青发改收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9 生效日期: 2004-04-19 发布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青发改收费[2004]255号


各州、地、市计委、财政局,省卫生厅:
  根据2003年第6次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和省政府公布的《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2批)》(第34号令),现就全省卫生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考试费,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初级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每人每科70元。
  二、护士注册费,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每两年一次)4元。
  三、医师资格考试证书费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人)备注
  1、医师资格考试费160
  (1)上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40
  (2)考区承担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及信息处理。50印制准考证、监考人员标识、考场规则、考生须知、违纪处理办法等、寄发准考证、取送试卷、组织巡考等项管理。
  (3)考点负责考生考务工作。50受理考生报名、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组织实施考试、提供安全保卫医疗服务等。
  (4)考生考试大纲两本。15
  (5)提供考生标准化考试用具。5
  2、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140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收30元/人,承担考务工作等90元/人,其余同上。
  3、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60同上。
  (二)医师资格证书费,每证5元。
  四、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工本费),每人25元。
  五、母婴保健技术证书工本费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每套10元。
  (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工本费,每证5元。
  六、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此标准为医院向产妇收取的标准)。
  七、死亡医学证明书工本费,每份1元(此标准为医院向死者家属收取的标准)。
  八、消毒药械、化妆品审批费
  (一)国产消毒药剂、器械,每种(件)2500元。
  (二)进口消毒药剂、器械,每种(件)3000元。
  (三)国产特殊化妆品,每种1000元(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下同)。
  (四)进口化妆品,每种2000元。
  (五)国产消毒药剂、器械初审费,每种(件)1000元。
  (六)进口消毒药剂、器械初审费,每种(件)1500元。
  (七)国产特殊化妆品初审费,每种700元。
  (八)进口化妆品初审费,每种1000元。
  九、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限于法律法规规定发放范围的卫生许可证,每证10元。
  十、疫情处理费
  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检验方法价格(元)备注
  1食物中毒处理费次 10010人以下
  2食物中毒处理费次 20011-50人
  3食物中毒处理费次 50051人以上
  4尸体消毒具 100
  5垃圾消毒吨 15
  6饮水消毒M3 0.2-1药品费另收
  7交通工具消毒辆 20-40
  8房间消毒M3 0.1药品费另收
  9除蚊蝇人/小时 5
  10除蟑螂、臭虫人/小时 5
  11单位灭鼠人/小时 5
  12旧衣服、旧物品消毒具 2月10日
  13放射性事故处理起(一级事故) 500-1000
  14放射性事故处理起(二级事故) 2000-5000
  15放射性事故处理起(三级事故) 5000-15000
  16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次 50-500
  17环境污染重大事故现场调查处理次 1000
  18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次 100-200
  19灭蚤M2 0.2
  20旱獭皮消毒张 1
  疫情处理,如消毒、杀虫、灭鼠原则上不收费,确需收费的,收费范围只限于经营业主并负有责任的疫点和疫区。
  十一、医疗事故鉴定费
  (一)省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费,每例2000元。
  (二)州(地、市)级医疗事故鉴定费,每例1500元。
  鉴定费暂由鉴定申请人向委托的鉴定机构按上述收费标准预付。根据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单位或个体诊所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鉴定申请人支付。
  十二、卫生质量检测、检验费
  (一)微生物检验(细菌、病毒、血清学)
  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检验方法价格(元)备注
  1-1细菌总数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25


餐具份部标法25


空气份部标法1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25

  1-2大肠菌群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30


餐具份发酵法30


空气份纸片法3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1-3沙门氏菌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35


餐具份部标法20


粪便份常规法2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5

  1-4志贺氏菌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30


餐具份部标法20


粪便份常规法2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1-5白喉杆菌份常规法25
  1-6炭疽杆菌份常规法20
  1-7金黄色葡萄球菌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3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患者标本份常规法20

  1-8溶血性链球菌


食品、水质、化妆品份国标法3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患者标本份常规法20

  1-9流脑菌培养份常规法20
  1-10流脑血凝试验份 3
  1-11腊样芽胞杆菌


食品份国标法25


粪便份 15

  1-12百日咳杆菌培养份常规法25
  1-13百日咳杆菌抗体测定份凝集试验5
  1-14变形杆菌


食品份国标法25


粪便份常规法20

  1-15空肠弯曲菌份常规法20
  1-16钩端螺旋体份常规法15
  1-17耶尔森氏菌份常规法8
  1-18耶尔森氏菌份系统鉴定20
  1-19致病性大肠菌份常规法8
  1-20致病性大肠菌份系统鉴定20
  1-21侵袭性大肠菌份常规法8
  1-22产毒性大肠菌份常规法8
  1-23侵袭性大肠菌份系统鉴定20
  1-24产毒性大肠菌份系统鉴定30
  1-25弧菌分离份常规法8
  1-26弧菌分离份系统鉴定20
  1-27副溶血性弧菌份常规法8
  1-28副溶血性弧菌份系统鉴定20
  1-29破伤风芽胞菌份常规法12
  1-30破伤风血凝试验份 3
  1-31肉毒梭菌鉴定(定型)份国标法300
  1-32肉毒梭菌培养份国标法50
  1-33军团菌培养份常规法20
  1-34军团菌抗体测定份血凝法10
  1-35污水病原菌分离项常规法35
  1-36梅毒螺旋体检查


镀银染色份 10


暗视野检查份 25


抗体测定份RPR30


活检份 25

  1-37血清抗体试验份 10
  1-38淋核辐射涂片份镜检法10
  1-39淋菌培养份CO2培养箱40
  1-40食品消毒效果检查份常规法40
  1-41真菌涂片份 10
  1-42真菌培养份 20
  1-43真菌鉴定份国标法60
  1-44真菌毒力份 50
  1-45霉菌计数


食品、化妆品份国标法3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医疗用品份部标法30


霉菌涂片份常规法4

  1-46药物抑菌实验株 15
  1-47药物杀菌实验株 20
  1-48结核菌培养


污水份沉淀浓缩法30


培养份国标法25


痰涂片染色份镜检法4

  1-49衣原体检查


抗体测定份血清法30


涂片包涵体检查份染色法3.5


荧光单克隆重抗体诊断份荧光法36


涂片糖元染色检查份染色法3.5

  1-50皮肤蠕形螨虫检查次常规法8
  1-51皮肤真菌检查份常规法5
  1-52念珠菌分离及鉴定份常规法20
  1-53化脓菌培养份常规法20
  1-54布氏杆菌培养份常规法20
  1-55布病血清抗体测定份 1
  1-56结核菌素试验份 0.5
  1-57冻干菌种份 5
  1-58半固菌种份 2
  1-59鼠疫杆菌培养鉴定份 50
  1-60罐头食品


商业无菌检验


感观检查份国标法9


涂片革兰氏染色份国标法10


PH测定份国标法30

  1-6155。C厌氧细菌培养份国标法40
  1-6255。C需氧细菌培养份国标法30
  1-6336。C厌氧细菌培养份国标法40
  1-6436。C需氧细菌培养份国标法30
  1-65脑膜炎球菌鉴定份 20
  1-67伤寒血凝试验份 5
  1-68绿脓杆菌


化妆品份国标法30


卫生用品份部标法30


标本份常规法20

  1-69霍乱弧菌份 25
  1-70厌氧菌计数份 40
  1-71厌氧菌培养份 45
  1-72类志贺邻单胞菌份 25
  1-73E-16种微量生化管套 15
  1-74狂犬病抗体测定份ELISA15
  1-75细菌药物敏感试验株 20
  1-76流感病毒分离份 30
  1-77脊灰病毒分离份 40
  1-78腺病毒分离份 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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