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为职工缴社保 自付生育保险待遇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由于山东某科技公司未为职工孙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孙某生育后,科技公司自行支付了其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孙某于2007年5月28日到科技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科技公司也未为孙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孙某20

据此,法院判决:科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另行支付孙某2008年2月至12月份工资16500元、经济补偿3000元、生育费3800元、生育津贴3500元;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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