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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个体社保缴费标准本月上调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自本月起,本市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调,新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495元,下限从801元调整为897元,上限从4005元调整为4485元。 据了解,
个体及自由职业者9万余人。与原缴费标准相比,按新标准缴费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具体事宜市内四区参保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可就近到交通银行网点或街道办劳动保障中心咨询,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 85719191咨询。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参保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务代理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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