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您单位不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