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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人员养老金申领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办事项目 自由职业人员养老金申领。 ◆办理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 2、关于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
◆办事项目 自由职业人员养老金申领。 ◆办理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 2、关于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补充处理意见 [沪劳保养发(2001)53号];

◆办事项目

自由职业人员养老金申领。

◆办理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

2、关于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补充处理意见 [沪劳保养发(2001)53号];

3、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7)27号];

4、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7)40号];

5、关于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二)[沪劳保养发(2007)41号];

6、关于2007年按照本市城镇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42号]。

◆申办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满5年。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信息一页和申请人信息一页);

3、劳动手册复印件;

4、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办理程序

1、社保经办机构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一式二份,经办人或本人签名确认,《业务受理回执》经办人或本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资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资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资料再到社保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本人需填写《上海市自由职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和《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领1表(附表)]。

注:经办人指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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