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指我国对城镇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是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
下面是为您整理的青岛市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指南。
条件:
(1)凡青岛籍未就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两年派遣期內,如果想自己投保或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指导,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市内四区(含高科园)毕业生在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
(3)五市三区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
(4)中专毕业生到档案所在地各区市人才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报到证已派过接收单位的不予办理。
(2)档案不在我处的不予办理
(3)派遣期内办理失业登记一律不能提取档案。
(4)派遣期内已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不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将报到证交给接收单位,由单位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程序:
毕业生经查询档案已到我处后,可持以上证件到我处开具《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办理失业登记介绍信》,然后持此信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档案查询方式:
(1)请拨打1607002查询。
(2)请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右上角的“档案查询”窗口查询。
时限:
两年派遣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
材料:
报到证、身份证、自己书写申请书一份。
受理机构名称:毕业生就业处
咨询投诉渠道:83870253
部门:青岛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