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