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个人自愿储蓄三者的结合。其中企业年金制是针对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由保险公司设立集体账户和子账户,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交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交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据此与职工达成协议,根据其贡献大小和服务年限,让职工分别享受不同的退休待遇。目前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结构是:基本养老占60%,企业年金占20%,个人储蓄自主。有专家建议,如能逐步调整为基本养老占30%,企业年金占50%,个人储蓄占10%的比例则更加合理。
记者从济南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企业年金的推广非常艰难,主动购买企业年金的企业多是一些个体企业,这些企业人才流失严重,因此想用合适的企业年金方案来留住自己需要的人才。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大量的企业对国家有关政策不熟悉,对年金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意义不了解,使企业年金制度的推广遭受冷遇。因此加强企业对这一制度的认知,以及增强企业年金的托管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
据悉,目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已就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专门下发了文件,第一批企业年金省级、市级试点企业相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