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公布 欠薪要加付赔偿金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
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