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制定的《珠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安委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珠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防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立足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生产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建设,减少因缺乏安全知识导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为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创建和谐珠海、平安珠海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陈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鲁修禄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夏克军任副组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会、旅游、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文化、团委、妇联、质监、海事、外经、国资、水务、气象、渔政、供电等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及珠海特区报社、珠江晚报社、珠海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克军兼任。
三、实施步骤
200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从4月起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定目标,定任务,层层加以分解量化,采取合适的方式办法,切实做好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至11月)。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市政府将按照相关验收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工作重点
(一)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组织安监、交警、消防、交通、建设和教育等部门,在辖区内的镇(街道办)、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形象生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做好参加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运用媒体强大的舆论攻势,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2.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本辖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宣传计划。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各种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咨询。要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安全社区的重要意义,让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深入人心,发动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推动创建工作。
3.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做到早动手,早安排,精心准备,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深入,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安监部门:通过在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类工矿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安全自我防范水平。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培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达到安全本质化生产要求。
2.公安部门: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宣传氛围,全面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抓好交通安全进学校试点工作,将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到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加大对重点社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在推动“五进”宣传工作进企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力争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上探索出新的途径。二是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关于防火、灭火以及火场逃生的知识。三是开展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宣传,规范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行为,防范恶性爆炸事故发生。
3.建设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宣传高坠、坍塌事故防范措施为重点,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燃气泄漏、燃气火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相关知识。
4.交通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车站、渡口等场所人流量大的优势,以运输企业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5.质监部门:主要抓好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的宣传教育,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6.海事部门:以危险品水上运输单位为重点,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渔业部门:主要向广大渔民宣传相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8.旅游部门:在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和酒店等场所及旅游车船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旅游安全知识。
9.教育部门:到学校学生中广泛宣传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
10.文化部门:在文化经营场所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1.劳动保障部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12.卫生部门:开展卫生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医院门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门诊、小诊所的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掌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13.环保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民用核设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4.经贸部门:重点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商贸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5.水务部门:主要开展防洪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6.气象部门: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17.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市属国资系统的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8.城管部门:全面开展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9.公路部门:广泛宣传有关公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0.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21.团委:通过举行“青年安全岗”竞赛等方式,在全市青年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2.妇联:对全市妇女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让广大妇女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3.供电部门: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水平,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以社区为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特别要结合当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组织企业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促进企业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利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遍教育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的重特大事故要坚决予以曝光,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为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