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0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桂安委(2006)26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平安南宁”、“和谐南宁”,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良好基础,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3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以下简称“6·3”咨询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也于当日同步进行。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济武 副市长
副组长:周尚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忠南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以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魏永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钱国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胡晶波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陈先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活动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先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
副主任:贾立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隆桂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与科技科科长
莫 瑄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韦文宁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周 娟 市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
熊 华 共青团南宁市委青工部部长
联系人:隆桂阳;联系电话:5530733,13507713936.
市活动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活动办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一)市级组织的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5月底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和市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唐济武5月31日晚在南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新闻记者采访相关人员。具体工作由市活动办联系落实。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地点设在民族广场。主要活动内容:一是参与自治区2006年广西“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二是现场举行安全生产有奖答题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知识、问题咨询等;三是以“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为主题举办安全生产板报比赛。具体安排由市活动办另行下文通知。
3.组织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参加“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广西电视大赛。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广西赛区活动作为全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内容涵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具体按《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南宁赛区活动方案》(详见南安委办[2006]17号文)组织实施,由“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南宁赛区组委会负责。
4.组织开展2006年科普·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针对广大市民、城镇及周边农村地区关心的问题编印安全生产常识小册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千家万户行动。内容主要有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日报、晚报开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专栏;抽奖表彰等。活动从2006年6月份开始,持续到年底。具体由市科协牵头组织,安全监管、交通、应急联动中心等部门,市总工会、南宁日报、晚报等单位协同配合实施。
5.举行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在南宁安全生产信息网(www.nnsafe.com)围绕“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这一主题,举办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网上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比赛活动。具体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
6.配合自治区做好安全生产基层服务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支不少于10人的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深入企业和乡镇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帮助企业和乡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帮助企业和乡镇查找存在问题,帮助识别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和危险因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人员从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服务机构中抽调组成。由《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随同作全程报道,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予以配合,具体安排由市活动办另行下文通知。
7.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列报道。活动期间,组织新闻媒体到有关县(区)、部门和企业就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进行跟踪采访,对事故实例组织新闻调查专访,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评析。由“两台两报”派记者做专题采访报道。具体方案由市安委办商市广播电视局落实并组织实施。
8.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额。活动期间,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和南宁日报社、南宁晚报社围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制作播放、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两台”具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落实。报刊公益广告刊登的具体事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南宁日报社、南宁晚报社落实。企事业单位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额事项由市安委办另行下文通知。
9.配合自治区发行安全生产宣教品,做好征订组织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安排,“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图书、光盘、挂图、标志、彩旗等安全生产宣教用品委托南宁市求学书局向全区发行。我市的安全生产宣教品征订工作由市活动办另行下文通知。
10.组织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启动“2006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制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评分细则;年底组织创建考核工作;2007年表彰一批“南宁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及创建先进单位。具体工作由共青团南宁市委负责,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
(二)各县(区)、开发区、系统和部门组织的活动
1.组织开展“6·3”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开发区6月3日在本辖区繁华地段、场所同时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具体活动事项自定)。
2.组织开展社区宣教活动。活动期间,要以社区为主,围绕“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这一主题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举办社区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在社区繁华地带播放宣传录音及VCD教育片,在人群密集的街道显著位置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彩画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等活动。
3.做好活动的配合协调工作。一是广泛发动本辖区内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员工参加“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和广西电视大赛,参加南宁市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网上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比赛活动;二是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列报道、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自治区安全生产基层服务、开展2006年科普·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活动,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宣教品的征订组织工作。三是组织发动社区、企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氛围。县(区)、开发区组织辖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部门组织所管理行业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公共场所宣传橱窗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出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或板报。
5.组织开展本县(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本部门所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所管理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和及时解决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一是针对本辖区安全防范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本辖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二是组织辖区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