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2006年2月17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发(2006)6号),其中,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项相对控制指标未下达。根据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补充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委(200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补充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上述三项相对控制考核指标予以分解下达到各区及相关部门。
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工作,确保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项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并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指标分解到交通运输企业。同时,要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并与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相对指标纳入各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以全面落实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
各区及有关部门2006年安全生产补充(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85
2、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 11.85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