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工作程序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时间:2007-01-29 1、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的筹集: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障机构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当月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后,其余 部分的30%上解本局。 2、本局设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

时间:2007-01-29

1、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的筹集: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障机构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当月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后,其余 部分的30%上解本局。

2、本局设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全省调剂。

3、市、县、自治县社会保障机构因当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而使自有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可使用省级统筹基金,应向本局书面 申请。

4、由本局局领导、工伤管理部门领导、基金管理部门领导核查有关情况,共同讨论研究同意后核拨统筹基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