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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原则和回避】(全文)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原则和回避】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解释】本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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