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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储备金】(全文)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储备金】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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