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六条【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全文)
大律师网
2015-01-31
0
人已阅读
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六条【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大律师网
2017-12-07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
大律师网
2016-11-07
新公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和参与民主管理】
大律师网
2016-08-15
我国台湾地区大法官会议解释之502号:关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合理年龄差距
大律师网
2016-08-03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
大律师网
2015-03-11
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 最高检拟介入死刑复核程序
大律师网
2015-03-06
信息产业部关于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经营者应具备条件法律适用解释的通告
大律师网
2015-03-05
关于保险福利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
大律师网
2015-01-26
捉奸是否合法何为非法同居 新婚姻法解释还没完
大律师网
2014-12-2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大律师网
2014-12-17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踩发”悲剧:执法者不可心怀侥幸
大律师网
2015-01-31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浙江消保委诉上海铁路局“公益诉讼第一案”
大律师网
2015-01-31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大律师网
2015-01-31
影视业反腐"好戏"将上演 看中纪委如何“捉猫”?
大律师网
2015-01-31
一批法律法规2月1日起实施
大律师网
2015-01-31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今将挂牌
大律师网
2015-01-31
MH370遇难者家属法律服务团:索赔条件已经成熟
大律师网
2015-01-31
工商总局:对淘宝白皮书为会议记录 无法律效力
大律师网
2015-01-31
首页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律师博文
律师加盟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