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三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2002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一、特区内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3.56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595元/月。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2002年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三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2002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3.56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595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2.75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460元/月。

  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