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开庭审理案件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开庭审理前,仲裁庭必须完成有关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 (1)仲裁庭有关组成人员要对案情进行研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将适用的法规、政策等文件的文号和有关条款作出笔录。拟定详细的庭审提纲。
(1)仲裁庭有关组成人员要对案情进行研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将适用的法规、政策等文件的文号和有关条款作出笔录。拟定详细的庭审提纲。 (2)确定开庭地点,布置仲裁庭。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开庭地点可设在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仲裁庭要呈现庄严和谐的气氛。 (3)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需要其他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也应及时通知。 (4)在开庭审理前,如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到庭,当事人申请回避,有理由需要重新组织仲裁庭等)而不能如期进行审理时,可以延期审理。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