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关定金的几个法律问题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有关定金的几个法律问题   经济合同中往往有定金条款,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定金不甚了解,常见的问题如下:   一、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   《担保法》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4、定金与其他金钱担保   《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解释列举了“其他金钱担保”: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它们是指担保法未明文规定的非典型金钱担保方式,其与定金最大的区别在于不适用定金罚则。

  四、关于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罚则是定金制度之核心,《担保法》第89条对其内容做了规定,《担保法解释》做了较为详细的补充规定:

  (1)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出现根本违约。一般违约行为如无碍于合同主要目的实现,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当然,如果主债务本身为不可分之债,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无益的,自然不能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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