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社会保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社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不少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不实,社会保险费欠费比较严重,非公有制单位参保率比较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数增长较快,基金支付风险日益增大。为了尽快扭转这种局面,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产业集团公司都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地区和部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切实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在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额上有大的突破。各单位都要认真履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市、区两级政府社会保险责任共担机制。按照市、区统筹的要求,市、区统筹范围内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待遇支付及管理服务的责任应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从2002年起,实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到区,并与社会保险基金调剂、业务经费核拨直接挂钩。市劳动保障部门重点组织对已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的审核和稽查工作;各区行政区域内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个人的扩面征缴工作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由市政府核定下达各区政府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未完成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的差额部分,由各区政府予以弥补,弥补缺口的资金从个调税20%中支出,不够部分由各区财力承担。

  三、实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每年对各有关部门下达当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考核目标任务。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扩面征缴工作作为当前社会保险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重点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定期对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完成扩面征缴工作的情况进行公布;市各产业集团(公司)要重点做好本系统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确保当年不发生新的拖欠,并按时完成清欠指标;市商贸、房产、市政公用、市容、建工、教委、卫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重点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工作;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要分别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保工作;市外经贸局、台办等部门和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督促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税务、工商部门在进行税务、工商年检时,对没有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没有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应提请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上述有关手续后,再予办理工商、税务年检和购领发票手续;市经委及体改、财政、土地等部门在实施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加大对破产企业社会保险欠费的清理和追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债权的落实,要确保改制企业在处理资产变现、土地出让收入或分配净资产时,首先偿还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欠缴社会保险费重点单位和部省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审计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按规定缴费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出国考察、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不得兑现奖励年薪,单位不得购置小轿车等。

  五、实行积极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相关政策。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均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缴费;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财政部门可根据社会保险征管机构出具的征收通知单,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

  六、合理解决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工作经费、宣传经费、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经费等方面对扩面征缴工作给予支持。根据宁政发[2000]162号文件精神,对地税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部门征收清欠的社会保险费分别按0.2%、0.6%-0.8%的比例给劳动保障部门核拨征收费用。同时,以2001年社会保险基金征收额为基数,今后每年超额增收的部分按1%核拨经费,其中,0.5%作为开展扩面征缴工作的业务经费,0.5%用于考核奖励。

  七、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各区县都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实力量,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社会保险办事窗口,进一步提升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综合服务的功能和水平。同时,要充实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对拒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依法及时申请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二年七月三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