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村委会、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各村委会、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业主及人头。
三、各村委会、部门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四、各村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村委会,扣减目标单项分的2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乡全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2、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3、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4、研究检查、整改、奖征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部门、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四、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行全民安全教育。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二、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四、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黄土矿乡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几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的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黄土矿乡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乡政府和乡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四、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乡政府和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黄土矿乡安监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乡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持抓好乡安监站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乡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五、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农电等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乡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求援能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