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南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

大律师网 2015-02-02    0人已阅读
导读:南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 南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2008年配偶每月增加5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0元,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20元。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伤残职工,

  南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

  南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2008年配偶每月增加5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0元,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20元。

  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伤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增加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埋单”

  据悉,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伤残人员,2008年调整所增加的伤残津贴(包括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伤残津贴的差额)、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而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残疾人员,按规定,其增资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