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是要弄清楚食堂的所有权以及确认与石的劳动关系时,韩厉声说道:“当初,我好心好意帮你们介绍的工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你凭什么说是给四中队做饭的!再说,你凭什么说是四中队每月给你妻子发800元工资!”
盖三元说,800元工资的事是妻子告诉他的。
此时,韩既不承认食堂是他开办的,也否认食堂是四中队的,因此,食堂主人是谁,成了一个谜。
说完,他站起身往外走,嘴里嘟哝着:“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说的。”出门后,开上车便不见了踪影。
看门人:不允许进食堂收拾遗物
在平山县公安交警四中队,记者看到,交警四中队的办公楼与石随芹做饭的食堂在同一个院内,只是这个院被一铁栅门一分为二,院西区是交警办公区,东区为一存车场,食堂位于存车场东南角。据存车场看门师傅介绍,停车场停放的这些车辆都是四中队扣押的违章车辆,四中队临时占用了这块地方。
据了解,这个存车场是韩宏霞开办的。为防止有人偷车,存车场的铁栅门长时间锁着。
盖三元指着院内东南角的一间房子说,那就是妻子做饭的食堂,“进出食堂只能通过这个铁栅门,平时门锁着,到了吃饭的点,只有四中队的人到里面吃饭。”
盖三元要求看门人打开铁栅门,让其进入食堂收拾妻子的遗物,看门人说,联系不上韩老板。盖三元多次拨打韩宏霞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你看,院里的那辆车就是刚才韩宏霞驾驶离去的车,他明明就在屋里,却躲着不见。”
县仲裁委:未签订合同导致维权难
据了解,今年1月,平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这起劳动纠纷案。最终,因盖三元在庭上提供的证据不足,而未能确定石随芹与平山县交警四中队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