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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也无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维权艰难

大律师网 2015-02-02    0人已阅读
导读:“当初,我妻子明明是被雇用为平山县交警四中队做饭,可出事后,对方为逃避责任,竟不承认这一事实,还推脱说食堂是中间人的,他们不会给予工伤赔偿。”3月3日,说起妻子的遭遇,平山县村民盖三元很
“当初,我妻子明明是被雇用为平山县交警四中队做饭,可出事后,对方为逃避责任,竟不承认这一事实,还推脱说食堂是中间人的,他们不会给予工伤赔偿。”3月3日,说起妻子的遭遇,平山县村民盖三元很气愤,坐在床边一口口地抽着闷烟,“要是当初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我也不至于现在有理也说不清!”  在韩宏霞拥有的一家汽运公司内,盖三元责问韩说,当初,是你介绍我妻子到县交警四中队食堂做饭的,是不是?面对再三责问,韩避而不答,直问:“你今天找我什么意思!”

  得知是要弄清楚食堂的所有权以及确认与石的劳动关系时,韩厉声说道:“当初,我好心好意帮你们介绍的工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你凭什么说是给四中队做饭的!再说,你凭什么说是四中队每月给你妻子发800元工资!”

  盖三元说,800元工资的事是妻子告诉他的。

  此时,韩既不承认食堂是他开办的,也否认食堂是四中队的,因此,食堂主人是谁,成了一个谜。

  说完,他站起身往外走,嘴里嘟哝着:“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说的。”出门后,开上车便不见了踪影。

  看门人:不允许进食堂收拾遗物

  在平山县公安交警四中队,记者看到,交警四中队的办公楼与石随芹做饭的食堂在同一个院内,只是这个院被一铁栅门一分为二,院西区是交警办公区,东区为一存车场,食堂位于存车场东南角。据存车场看门师傅介绍,停车场停放的这些车辆都是四中队扣押的违章车辆,四中队临时占用了这块地方。

  据了解,这个存车场是韩宏霞开办的。为防止有人偷车,存车场的铁栅门长时间锁着。

  盖三元指着院内东南角的一间房子说,那就是妻子做饭的食堂,“进出食堂只能通过这个铁栅门,平时门锁着,到了吃饭的点,只有四中队的人到里面吃饭。”

  盖三元要求看门人打开铁栅门,让其进入食堂收拾妻子的遗物,看门人说,联系不上韩老板。盖三元多次拨打韩宏霞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你看,院里的那辆车就是刚才韩宏霞驾驶离去的车,他明明就在屋里,却躲着不见。”

  县仲裁委:未签订合同导致维权难

  据了解,今年1月,平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这起劳动纠纷案。最终,因盖三元在庭上提供的证据不足,而未能确定石随芹与平山县交警四中队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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