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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营业执照的用工单位打工受伤如何要求赔偿?

大律师网 2015-02-02    0人已阅读
导读:网友提问:  我是河北一名失业女工,与07年5月 28日开始在一家个体食品店打工,08年9月2日不小心左手被菜刀伤到,食指,中指,无名指割破,伤势很重,食指,中指血管及肌腱断裂,要留后遗症,不能在从事原工作,我也
  所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无营业执照的用工单位打工受伤至残是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是,可以要求给予一次性赔偿,而且赔偿的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因为赔偿数倾产生争议,还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所以,上述咨询案例中的女工可以要求老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要是你们双方对赔偿数款达不成协议,可请求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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