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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亡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

大律师网 2015-02-02    0人已阅读
导读:一、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二、
一、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  三、办理凭证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2、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五、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每月12日前上报的材料,于当月20日后返还《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回执)及相关材料,工伤保险费用通过当月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后上报的材料,次月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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