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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关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文化经营者管理费的报告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关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文化经营者管理费的报告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关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文化经营者管理费的报告》转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关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个体文化经营者管理费的报告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文化厅
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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