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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你局《关于铁路火车站在站外指定他人预售票行为应如何定性的有关问题请示》(湘工商公字[2002]14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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