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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处理系统经营者频道供应者争议调处原则」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修正「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处理系统经营者频道供应者争议调处原则」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新闻局修正发布第1、4点条文 一、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依法调处事项如下: (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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