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本市从事商业销售的临时经营者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本市从事商业销售的临时经营者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你局《关于丽臣实业销售公司下属连锁经营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清缴问题的请示》(长国税函(1998〕110号)收悉。根据省经贸委湘经贸企〔1997〕120号文件规定,湖南丽臣
关于本市从事商业销售的临时经营者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

  电话:0738-8313062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