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价格法》中的“经营者”如何认定的复函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价格法》中的“经营者”如何认定的复函河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价格法〉中的“经营者”如何认定的请示》(冀价检字[2003]第23号)收悉。经商全国人大法工委,现函复如下:   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价格法》中的“经营者”如何认定的复函

  特此函复。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