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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粤府[1997]5号 发布日期:1997-1-27 执行日期:1997-1-27   第一条 为强化打击制售假
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文 号:粤府[1997]5号 发布日期:1997-1-27 执行日期:1997-1-27   第一条 为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假”)的力度,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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