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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的通知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1996]36号 发布日期:1996-8-10 执行日期:1996-8-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的通知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文 号:国办发[1996]36号 发布日期:1996-8-10 执行日期:1996-8-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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