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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一浙商被害 两嫌疑人被判死刑

大律师网 2015-03-06    0人已阅读
导读:湖北荆门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抢劫杀人抛尸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去年抢劫浙商应某财物后将其杀害并抛尸洞庭湖。4月5日,法院一审宣判,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死刑。   2009年7月,荆门警方接到报案,一浙商连人带车离奇

  湖北荆门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抢劫杀人抛尸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去年抢劫浙商应某财物后将其杀害并抛尸洞庭湖。4月5日,法院一审宣判,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死刑。

  2009年7月,荆门警方接到报案,一浙商连人带车离奇失踪,其亲人和朋友遍寻不获。而应某随身携带的银行卡上的10万多元现金已被人分别在湖南岳阳、湖北宜昌取走。接报后,警方快速行动,将逃亡途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擒获。

  经查,2009年7月17日晚,应某被两名嫌疑人骗上车。随后,嫌疑人将应某捆绑住,在威逼应某的银行卡密码得手后,将应某勒死,并抛尸于洞庭湖。两人将抢劫的10万多元现金、金项链分赃,将应某的车丢弃在岳阳市某宾馆地下停车场后分头潜逃。

  今年4月5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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