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大律师网 2015-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我对起诉书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对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有异议,现就影响本案量刑的事实和情节提出以下辩论意见。一、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辩护人对被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我对起诉书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对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有异议,现就影响本案量刑的事实和情节提出以下辩论意见。一、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辩护人对被告人XXX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无异议。但考虑被人XXX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无翻供表现,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接受处罚,改过自新。这一点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今天的庭审都可以看到。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XXX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与采纳。其二、被告人XXX系偶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 XXX初中毕业后,一直是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在他参与的违法犯罪中每都是别人叫去,没有一起是主动的,因此主观恶性不大。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X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抢劫、寻衅滋事,无事实和证据支持,不构成犯罪。同时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到XXX酌定从轻情节,能够对被告人XXX从轻处罚。

辩护人:XXX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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