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非法冒用他人信用卡从自动取款机取款如何定性

大律师网 2015-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以盗窃罪论处。实践中,对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后,通过伪造身份证或冒用持卡人签名在银行营业柜台取款或在特约商户消费,属于冒用他人信
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以盗窃罪论处。实践中,对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后,通过伪造身份证或冒用持卡人签名在银行营业柜台取款或在特约商户消费,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不存在异议。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