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加巨额资产来源不明公安局副支队长获刑
导读:7月26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徇私舞弊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王鹏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对其巨额财产中来源不明部分
7月26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徇私舞弊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王鹏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对其巨额财产中来源不明部分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王鹏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