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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网络赌球第一大案宣判

大律师网 2015-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赌球,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球员以及相关的事实进行赌博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以球赛的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因此它的构成要件已经符合了赌博的要求,所以可以认定赌球是一种新型的赌博方式。下面我们一起

  赌球,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球员以及相关的事实进行赌博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以球赛的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因此它的构成要件已经符合了赌博的要求,所以可以认定赌球是一种新型的赌博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则赌球的案例。

  赌球,世界足坛的一大公害。今天上午,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京城网络赌球第一大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赌博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三万元。案件中的顾某告诉我们,十赌九输,很多球赛都是赌博公司操纵的,赢的永远是庄家。要想不赔钱,办法只有一个,远离赌球,好好看比赛。

  发财有“道” 家中坐庄

  2004年12月12日,英超、意甲等众多赛事在当天都有比赛,西城警方此前接到线人举报,一个名叫顾某的人大肆组织网络赌球。晚上6时,当警员走进顾某家的时候他还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赌球。警察拍他的后肩膀时,顾某还在说等会儿、等会儿……

  顾某,北京人,今年42岁。2004年开始接触网络赌球,并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职业庄家。

  据检方指控,2004年6月至12月间,顾某伙同金贯东(在逃)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自己家中,利用互联网设庄进行赌球活动,并积极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先后共计投注216252笔,累计涉案流水金额达人民币6亿多元。

  发展“下线” 壮大队伍

  据了解,网络赌球是3年前才从境外传入国内的一种新型赌博方式。赌徒们常常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登录境外的赌博网站下注。首先境外赌博网站会在国内发展一个代理人,也就是大庄家,给他提供大量的帐号和相应的密码。然后,这个大庄家再向下发展二级庄家,把部分帐号和密码分配给他,二级庄家向下再发展级别更小但数量更多的庄家,由他们去联系普通赌徒。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五级架构的金字塔。

  庭审中,据顾某交待,网络赌球有点类似传销的性质,参赌的人都是经人介绍来的,大家之间是一种“圈套圈,环套环”的关系。按着他的“上家”金贯东的承诺,他发展一个会员,就会得到会员费5%的好处费。他发展的会员大多数都是朋友介绍来的,然后老会员再介绍新会员,日子久了人就越来越多。因为一个会员可以同时拥有几个不同的帐号,所以对于会员的总数,他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

  输多羸少 庄家“抽水”

  据顾某交待,他们登录的是“台湾宝盈网”的赌博网站,但并不是每一个登录该网站的人都能下注赌球,如果想下注赌球还需要输入帐号和密码,而赌徒的帐号和密码只有从他们的庄家那里才能拿到。参赌者输入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录网站下注赌球,当参赌者赌输后,庄家方才能从中抽取5%的费用。他说,这种赌球一向都是输多羸少,甚至只输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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